政院通過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」第13條、第26條、第26條之2修正草案 建立運動產業發展投資管道 導入民間資金及國發基金投資 政院通過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」第13條、第26條、第26條之2修正草案 建立運動產業發展投資管道 導入民間資金及國發基金投資